据新华社海口5月26日电(记者邓伽 周慧敏)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罪案的同时,盯紧“小金库”背后的腐败案,3年间连续查处了20余起由“小金库”牵出的单位受贿腐败案,有力地促进了海南公务机关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
海南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小金库”涉案单位多为行政执法单位,这些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制度上的漏洞进行权力寻租,涉案金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小金库”在滋生贪污腐败现象的同时,也使国家资产严重流失,并助长了私分公款及送礼、吃喝玩乐等公款消费的腐败之风。
2006年7月,海口市检察院查办了海口市城管支队第四大队单位受贿案。这是一起凭借特权大肆受贿,将“赞助费”及乱罚款得来的184万元存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集体私分挥霍的集体腐败案。
“小金库”案有三特点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李传华 湘竹) 据了解,2007年5月至今年4月,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38件,占全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42%。这些“小金库”案件,有三个特点比较突出。一是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私设“小金库”现象突出。在已查处的38宗“小金库”案件中,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的14件,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组织的11件,两类合计占全部“小金库”案件的65.8%。二是涉案金额大。“小金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13件,占三分之一多一点,其中100万元以上的9件。三是“小金库”的用途大都涉及违规违纪。主要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甚至贪污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