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记者史瑞丽)国务院批复我省获得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29亿元。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要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9亿元投向5大民生工程
据省财政厅厅长陈海波介绍,我省政府债券资金29亿元总体安排分项目来看,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5大类。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安排7亿元,占24.1%;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共安排7.18亿元,占24.8%;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共安排3.2亿元,占11%;生态建设工程共安排5.44亿元,占18.8%;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18亿元,占21.3%。
实行月报制 保证专款专用
按中央有关扩大内需政策“快、重、准、实”的要求,我省地方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应尽快报请财政部发债,争取资金尽早到位。有关主管部门及市县要准确制订项目分月用款计划,省财政厅根据项目用款计划、我省国库存款余额以及市场行情,报财政部确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批次及个批次发行额度。
对于急需的项目前期工作等经费,在债券资金到位前,省和市县财政将适当采取预拨方式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各市县、各项目单位要将债券项目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察范围,建立月报制度,确保项目尽快保质保量完工。此次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为3年期,3年内每年付息,3年后(即2012年)息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