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康 在彩虹社区报道
7月14日上午,市民迟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住址,还带着一个小孩,想申请低保和廉租房,却遭到拒绝。
迟女士告诉记者,她前几年离婚,带着10岁的女儿暂时居住在老乡家里,生活非常困难,今年初开始向龙华区彩虹居委会申请低保和廉租房,但是对方拒绝办理,也没有说具体原因。“我的户口是属于居委会的,不明白原因的我又到龙华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和市民政部门咨询,他们都表示符合办理低保和廉租房的条件,且龙华区政府也电话告知彩虹居委会我的情况,可不知为什么,我再次前往居委会申请时对方再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请求海口晚报给予关注。”迟女士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大同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罗女士,罗女士告诉记者,针对迟女士的申请,前段时间他们也联合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迟女士的户口在居委会辖区内,但是她和女儿自行在秀英租房,按照人户分离的原则,居委会没有办法调查其收入。虽然女儿和她一起居住,可据了解,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其前夫的,每个月都有抚养费。“再说她还有劳动能力啊,完全可以实现再就业,我们也为其推荐过就业,但她就是不愿意去。”罗女士说,居委会也曾叫其到居住地开具收入证明,但到目前为止,她一直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所以居委会才一直没有通过她的申请。罗女士表示,因为现在迟女士已搬回辖区居住,下一步,将再次组织人员对其调查,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
记者从龙华民政局低保中心了解到,市里和区里的低保中心也接到了迟女士的反映,但是申请首先是由居委会受理的,他们并不了解迟女士的具体情况。他们的态度是,只要符合申请低保金和廉租房的条件,就要依法办事,该给予的就给予,如果确实不符合的,要耐心地向申请人说明情况,他们已责成街道办和居委会把整个事情调查清楚。
(报料人:迟女士 奖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