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在我国,交通违法的成本过低,直接助长了愈演愈烈的酒后驾车行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说,国内交警部门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教育意义和震慑作用并不大。
据了解,目前国内对于酒后驾车的容忍度是“一杯啤酒”,使得许多人在席间往往认为喝一两杯酒没事。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认为,目前国内相关的交通法规是对行为产生结果之后才进行法律惩罚,但是对于一些十分常见又危害巨大,并且可以预计到后果的违章行为,应该进行“过程性控制”,比如若达到一定程度,直接吊销驾照。
据了解,不少国家对酒后驾车采取的是“零容忍”政策。
从我国现有法律看,在7年刑期和死刑之间,立法层面还有很大的弹性空间。有关部门应该考虑重新审视原来交通立法的设计,根据社会变化增设条款。
也有人表示,对酒后驾车的管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配合。例如对于拒绝向驾车司机出售酒类的饭店进行奖励,出台政策鼓励酒后代驾等,饭店、酒吧等场所设置酒精测试仪,让全社会共同监督酒后驾车行为。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