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8项优惠政策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
大学生参军退役
地方政府可安置
本报10月26日讯 据中广网消息 教育部今天举行2009年第15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以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
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介绍,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免费上大学。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今年冬季征兵开始,翌年毕业班的学生、高职、高专完成教学课程的学习,仅仅差实习的,可以在今年报名应征入伍,同时可以享受今年的优惠政策。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八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
张浩明说,以上八大政策,国家近期做了周密的设计,这些政策不仅适用于今年的毕业生,今后也将长期适用,还会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