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8000元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陈新卫)今天上午,2008-200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寰岛泰得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的评审专家将评选出5万名获奖者。海南有209名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获得评审资格。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这是国家面向高等教育设立的荣誉最高、金额最大、范围最广的一个奖项,旨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评审出在该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预计评审结果将在明年初揭晓,并由教育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会上,教育部部长助理吴德刚指出,2009年,国家在教育方面投入112亿元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年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