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彻夜谈判,当地时间19日早晨8时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哥本哈根协议》草案未获通过。
来自28个国家的与会领导人以及部长18日晚挑灯夜战,敲定了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议草案,期望世界各国100多名参与气候首脑峰会的领导人签署。在19日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大会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讨论这份草拟的《哥本哈根协议》,并进行表决。该协议草案共10页,包括全球温度控制长期目标、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目标、发达国家资金支持等内容。但据悉,各方对这份协议草案内容有很大分歧。
美欧坚持“有条件”谈判
要求发展中国家也强制减排
在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领导人会议上,美国和欧盟继续坚持“有条件”的谈判立场,仍要求发展中国家也要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实现减排指标可核查,然后发达国家才会提供资金支持。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讲话中称,美国在三个方面坚持立场:首先,所有主要经济体都必须开始减排行动;其次,当前必须建立一个审核机制,透明地交换信息,保证各国的减排承诺能够实现;第三,只有在满足前两个条件的情况下,美国才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生态脆弱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制订强制的减排指标,只有当其他国家一起行动时,欧盟才愿意将中期减排目标提高到30%。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自愿减排目标不接受“可测算、可报告、可核查”国际监督,发达国家有义务提供充足资金支持,这也是发展中国家进一步行动的前提。
七十七国集团表示反对
认为草案并非通过“民主程序”得出
18日,为了使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能最终有所收获,此次哥本哈根大会得出了一份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声明。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其称作“非常有意义的突破性进展”,但“七十七国集团”反对这份文件。
“七十七国集团”参加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谈判代表卢蒙巴·迪亚平认为,这份最终文件草案并不是通过“民主的程序”得出的,并且仅仅是一些国家达成的协议,并没有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据悉,这份文件还将一些关键性问题决议的达成留到了明年2月1日之前。
绿色和平组织全球执行干事库米·奈都说,这份文件“不公平,雄心不够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世界各国领导人的工作还没有完成”。他援引发展中国家相关数据说明“发展中国家是愿意承担为防止气候变化中它们应担负的责任的”。
此外,奈都还表示,“这次失败主要是由富裕的发达国家造成的,同时,对于气候变暖,发达国国家也应承担最大的历史责任。”
据悉,不少拉美国家也反对这份最终文件草案。
(综合新华社、中国日报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