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姜飞 通讯员王晓 黄燕)去年11月26日上午,一摩的在滨海大道遇到执法检查时,慌乱之中与一货车相撞,造成女乘客当场死亡(详见本报2009年11月27日5A版)。近日,该摩的司机王某学被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6日8时25分许,被告人王某学驾驶车牌号为琼A83055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着被害人潘某某,从府城镇往紫荆花园方向行驶。当王某学行驶至海口市世贸北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时等候时,途经此处的市交通局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协管员钟某(另案处理),发现了正停车的王某学,钟某在未按规定着装,也未佩戴工作卡和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从被告人王某学车后快步走上前实施查扣行为,王某学为躲避检查,匆忙驾车驶入路口,导致与李某某正常驾驶的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一辆中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乘客潘某某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非法营运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王某学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