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5日讯(记者陈新卫 实习生袁成志 叶朝挺)从省中招办获悉,凡是符合我省今年省定中招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普通中学录取时给予加2星的优惠。
省中招办今年扩大了省定中招优惠加分政策的范围,2009年规定文体特长生、择校生不能享受各项优惠加分政策,今年则调整为只要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不论是正取生还是文体特长生,或是择校生,则享受此优惠政策。
享受中招优惠加分政策对象为: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单项奖前六名的考生;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等。
我市今年也调整了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优惠政策和加分规定,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将获得在总等级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