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张伟)今天记者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某企业厨师9人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林某原系海南某制药企业下属的餐饮中心正式员工。经协商,林某承包了餐饮中心的厨师班,并雇用8名员工在厨师班中工作。餐饮中心于2009年1月解除了与林某等9名员工的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餐饮中心向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龙华法院一审判令餐饮中心向林某等9名员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餐饮中心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在受理该案后,合议庭了解到林某等9人起诉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得到适当的补偿费,而餐饮中心为避免该案的判决结果影响单位其他员工的工作情绪,也同意给予一定补偿。最终,经法官做工作,双方在补偿数额上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