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李云川)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和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检察院今天下午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发生在文昌市东路镇和海口大致坡镇的“11·9”杀人案件的侦办进展情况。
11月9日凌晨,文昌市东路镇一家废弃的木材切片厂内和海口大致坡镇第二市场相继发生故意杀人案件,致5死1伤。
案发后,公安厅迅速派专案组赶赴现场,并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海口、文昌市公安局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受害者家属善后处置工作。省政法委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从重、从快、特案特办,坚决依法严惩。
经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侦查审理后查明,犯罪嫌疑人谌黄业(男、36岁,湖南人)自1999年从湖南来到海南,先后在海口大致坡、文昌东路镇种植养殖场打散工,由于收入低微,长期经济拮据,因而对生活丧失信心,悲观厌世,因与邻居林某(37岁、女,万宁东澳镇人)因琐事产生积怨,怀恨在心。
经过事先准备和预谋,11月9日凌晨3时许,谌黄业在文昌东路镇木材切片场内,持刀将林某及其年仅12岁和10岁的儿子杀死。
行凶后,谌黄业在租住的木材厂房屋内洗掉身上的血迹并更换衣服后,骑着自行车到大致坡镇一家小店购买了食物和酒。
凌晨6时许,谌黄业到大致坡派出所投案,由于该所值班民警许继松、张翔严重失职,未对谌黄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致使其离开派出所后,又窜至大致坡镇第二市场持刀行凶作案,将与其有矛盾的湖南溆浦县老乡武某(女,35岁)及其10岁的儿子杀害,并刺伤其12岁的女儿。再次作案后,谌黄业返回大致坡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明此案基本事实,认定犯罪证据确凿。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谌黄业经文昌市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11月24日,文昌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文昌市人民检察院。11月26日,文昌市人民检查院将案件报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尽快审查,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