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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从税法者受尊敬,恶意逃避者受重罚。遵从税法按时如实核算申报税款,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责任,但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而听信个别税务人员的个人口头说辞,不按时如实核算申报税款。对此,税务机关均依法做出了严肃处理,加收了滞纳金和处以罚款。为了您避免因上述情形遭受重罚,特将有关要求强调通告如下:
请您遵从税法按时如实核算申报税款,任何税务人员个人所说与按时如实核算申报税款要求不一致的言论都不足为凭。若听信个人之言,不按时如实核算申报或少报税款,一经查出,您将除被加收滞纳金和补缴税款外,还将被处以最高倍罚款并在媒体曝光以及计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未履行规定工作任务或工作未达到管理要求的,按未履行工作职责论处;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串通逃避缴纳或少缴税款的,将予依法严肃查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