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首次明确: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业内专家表示,这一新规有望引导证券公司走出目前佣金恶性竞争的泥沼,让券商的服务着眼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资产增长,而券商经纪收入或将由佣金制逐步转向收费制。
据了解,由于券商收入很大程度依靠佣金,而佣金多少全靠投资者的买卖股票次数,不管市场情况如何,不规范的券商工作人员还在建议客户频繁交易。新收费制不按次计费,券商收益与投资者收益直接挂钩,证券公司可以按照客户的可管理资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投资者的财富增长,就将意味着证券公司的收入增长。业内专家认为,这是对券商业务转型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一旦收费制开始施行,券商业务转型也将随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