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绍兵
特约记者陈安宇
77岁的吴乾章阿公和80岁的林丽花阿婆,是一对享受低保的老夫妻,在前不久的特大洪灾中,他们家里的老房子倒塌了。19日,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和当地村干部一起,帮助他们搬进了刚盖好不久的新家。“有新房子住,新被子盖,新衣服穿,天再冷阿公阿婆也不怕了!”林阿婆兴奋地摩挲着新墙,嘴里喃喃念叨着。
“这三间新房是完全由政府帮助低保困难家庭盖起来的,房子盖好后我们还买了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让老人们能生活得舒适。”龙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目前龙华区政府采取了发放救灾生活物品、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以及生活困难补贴等多种措施,保证让每一位受灾群众都能“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
首个低保户家庭搬进新家,自己不用花一分钱
19日上午,记者跟随龙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龙华区新坡镇群丰村委会林丽花阿婆的新家中,阿婆站在自己的新家门口笑着说:“这几间新房我们自己一分钱都没有花,都是政府出钱帮我们一手盖好的!”
林阿婆告诉记者,今年10月17日,他们家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在洪水中倒塌了,当时政府把他们一家人安排到村委会卫生室临时居住。随后,政府很快就派人来,在老房子旁边新盖了3间砖瓦平房。
龙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龙华区像林阿婆一家完全由政府出人出钱帮建新房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有70多家,预计今年春节前,他们都可以搬进自己的新家。
有人住的倒塌住房都有补助
“为规范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龙华区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规程。”龙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按规定,对于常年住人的房屋因灾倒塌,户主可向村民小组提出倒房重建书面申请,填写《海口市2010年因灾倒房、损房调查表》,村民小组则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收到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倒房重建对象,并张榜公布。经评议符合倒房重建条件的,则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最后,经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对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倒房重建条件的,将核准意见通知镇政府和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下转3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