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记者李云川 蔡康 实习生黄云冰)“海口家乐福国贸店搞促销活动,我购买了一个旅行箱,商场赠送给我300元的购物礼券,导购员称用这些礼券可以购买商场内任何物品,可我今天拿着礼券购物时,商家又称礼券只能购买百货。我挑选了枕头、牙膏等物品结账时,商家又称枕头、牙膏不属于百货商品,再次拒绝使用购物礼券结账,这不是耍消费者吗?”3月28日晚,市民徐女士来电称。
顾客:
收银员称牙膏不属于百货
当晚10时30分,记者赶到家乐福国贸店,看到徐女士正站在商店收银台处,收银台上放着枕头、球拍、牙膏和牙刷等物品。徐女士告诉记者,3月22日晚她到家乐福国贸店购物时,卖箱包处的导购员告诉她,商场正在搞购物赠礼券活动,购买一个369元的旅行箱,可以获得300元的礼券,用这些礼券可以购买商场内任何物品。于是,徐女士选购了一个旅行箱,付款后收银员果然给了她2张各150元的购物礼券。
3月28日晚9时许,她带着礼券再次到家乐福国贸店购物时,店员称每购满300元物品只能使用一张150元礼券。她仔细看了看礼券,发现上面确实有一行小字有这样的注明。她只怪自己当初轻信了导购员的话。店员随后又称,礼券只能购买百货商品。于是她挑选了枕头、球拍、牙膏、牙刷等百货商品,去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却称牙膏、枕头等不属于百货类商品,不能用礼券,只有牙刷可以使用礼券结算。“我听收银员这样说,顿时懵了,难道牙刷是百货,牙膏、枕头就不是百货了?”徐女士说。
徐女士告诉记者,她就此与商场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对方对她提出的质疑置之不理,她在现场等了1个多小时,也不见商场负责人出现处理此事,她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
家乐福国贸店:
不满意可以退货
一位自称姓陈的家乐福国贸店百货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家乐福将锅碗瓢盆等分类为百货商品,枕头为纺织品,牙膏、牙刷为日杂用品。如果徐女士不满意,可以退还先前购买的旅行箱。
徐女士则表示,她在现场看到过退换货的顾客,商场要求货物是没有拆包和使用才可以退货,可她购买的箱包已经使用过几天了,根本不符合商场退货的条件。
金龙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按照有关定义,除食品、药品等之外的物品均属于百货类商品的范围。家乐福商场百货部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他们愿意与消费者徐女士协商处理此事。
29日,海口家乐福有关负责人表示,国贸店负责人正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此事。但截至当晚8时30分记者发稿时止,徐女士均表示当天家乐福并没有跟她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