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一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8年至2009年,李堂堂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宝鸡市副市长、咸阳市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陕西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十四个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为此,李堂堂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