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
道光二十一年中,相关记载如下:
正月,车夫一千文。
三月,车钱六百文。
闰三月,车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车钱一千三百。
六月,车钱六百五,二百七,六百,八百,三百五十,一百八十,车垫子一千三百五。
七月,下围车钱八百二十五。
八月,车钱搬家费一千文,付小珊车夫搬家五百文,到会馆车钱一百文,下斜街车三十文,车钱二百五十文,车钱一百二十五文,会馆车钱一百七十五文,黑市车钱二百九十文, 去会馆车钱三百二十文,车钱三十文,车钱二十五文。
十月,车钱三百四十文,到会馆车钱一百二十文,车钱七十文,车钱四百五十文。
十一月,车钱五百二十五文,车钱三百文,车钱六十五文,车钱一百二十五文,车钱二五文,车钱六十文,车钱六百文,车半天二百五十文,车钱四十六文,送老师车钱三百五十文。
十二月,车钱一千五百文,车钱一千文,车钱三百五十文,会馆车钱一百二十五文,会馆车钱二百五十文,车钱八十三文。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曾国藩日常用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从车行雇车,定期结算,比如以上记载中数目较大者闰三月的“车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即是。另一种是临时雇车,当时或者积累几次后结算,数额从二十五文到八百多文不等。需要说明的是,临时雇车的小额花费曾国藩并不是每月都记。记得比较详细的只有六、八、十、十一、十二几个月,而二、四、五三个月干脆没有一笔记载。因此曾国藩一年用车全部花费我们没办法准确统计,只能将上述记录逐一相加,所得为二十八千五百五十八文。合十九两四分。
而记载最为详细的六月、八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两个月零用车花费分别为两千八百五十文、一千六百五十文、九百八十文、两千三百四十六文、三千三百零八文。据此我们推算曾国藩每月零用车花费为两千两百二十六文。
由此推算失记的三个月零用车费为六千六百八十文,合四两四钱五分。与上段所计合计,为二十三两四钱九分。
这是初入北京之际。道光二十四年升为翰林院侍讲后,他开始自养车马。咸丰二年七月出京之时,曾国藩在家信中提到家中拥有的车马怎么处理:
车三辆一大一小一水车,牲口三个,问西顺兴可收用否?约共值二百金。若萧家不要,或售与他人,不可太贱。大骡去年买时(托临川买的)去五十金,小黑骡最好,值七十金,马亦值四十金。与其太贱而售,不如送人(若价钱相安售亦可)。
马系黎老伯借用,即可赠黎家。大方车或送罗椒生,或送朱久香皆可。此外二骡二车,请袁、毛、黎、袁诸老伯商量,应送何友即送之,骡子送杨临川一个亦可。
可见咸丰二年身为侍郎的曾国藩已经拥有三辆车,一匹马,二头骡子。三头牲口加在一起共值银一百六十两。当时北京大员养车,一年开销至少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