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税将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启用地税新版发票,并统一全省地税发票简并式样。我省地税普通发票从原来的不含冠名发票的10类86种,减少至4类25种。
我省地税简并票种,推广新版发票将遵循三大原则全面推进:一是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二是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积极推广网络开具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三是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我省地税发票简并为四大类,即“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和“冠名发票”。简并后,我省地税普发票从原来的不含冠名发票的10类86种减少至4类25种。
机打发票即使用计算机网络开具的发票,属于平推式发票,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可在线和离线开具。适用于除小型个体户外,凡是有机打条件的纳税人都可使用网络开具。适用范围涵盖除交通(客运)、医疗门诊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网络开具将提高开票信息采集、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随着系统的逐步推行,将分批使计算机网络开票所覆盖到的行业统一使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手工发票只保留百元版,适用于暂时不具备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税务机关将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
定额类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分为有奖和无奖,前者设为并列三联式,后者设为并列两联式,主要供没有上网条件的开票纳税人以及纳税规模小的开票纳税人使用。
冠名发票是指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对于自印的旅游景点门票、医疗发票、海汽总公司和公交公司等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客运发票(车票),仍然按照现行的办法办理。
据悉,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为过渡期,即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2011年7月1日开始,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应严格控制旧版发票的使用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用新版发票。 (税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