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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7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林玥 陈穆敏)万宁市大茂镇两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五保户供养金。近日,万宁检方对两人进行立案侦查。
2006年下半年,时任大茂镇群乐村委会会计的杨某雄和群乐村委会分管民政工作的陈某川,利用工作便利,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两人的母亲郑某某、符某某添加进已经通过村民委员会干部集中民主评议的五保户名单中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给镇政府审核。
郑某某、符某某于2007年被批准成为五保户后,杨某雄、陈某川两人从2007年开始冒领二人五保供养金。2010年10月份,被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