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杰 著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份,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曾国藩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写信嘱咐四弟说:
家中《五种遗规》,四弟须日日看之,句句学之。我所望于四弟者,惟此而已。……现在我不在家,一切望四弟作主。兄弟不和,四弟之罪也;妯娌不睦,四弟之罪也;后辈娇恣不法,四弟之罪也。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曾国潢在家信中曾自述道:
弟捐官之说,是个门头,兄可不必究竟。至若想发财,则是平生愿力。
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