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杨兵)龙华区遵谭镇群力村委会高某雄等4名嫌犯持刀砍伤人后潜逃6年,在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龙泉检察室干警的动员下,于7月4日自首。
据介绍,2005年2月11日,遵谭镇群力村委会高某雄、王某能、陈某、高某帅、陈某狮5人在澄迈县永发镇永福烧烤园内因邀请女青年吴某跳舞和遵谭镇东谭村委会的蔡某等人发生争吵。争吵过后,高某雄和陈某狮纠集黄某友和黄某献带上长刀与王某能、陈某、高某帅会合后骑摩托车追赶蔡某等人至遵谭镇东山公路大桥时,持刀将蔡某等人砍伤后逃跑。伤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今年初,在逃人员黄某友、黄某献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龙泉检察室展开规劝自首的攻势,起初,在逃人员的家属抵触情绪较大,原因是案发后曾和被害人的家属私下有过赔偿协议。
但是,私下的协议代替不了法律的制裁。7月4日,逃犯高某雄、王某能、陈某、高某帅4人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集体到龙泉检察室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