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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9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徐生爱 邓晶)许某与邻居许某某因四轮车停放问题发生斗殴,致使许某某妻子王某左手食指受伤。7月14日,海尾检察室联合昌江县检察院成功调解这一起“久调不决”轻伤害赔偿纠纷。
据介绍,2010年5月10日,海尾镇海农村委会村民许某与邻居许某某因四轮车停放问题发生斗殴,致使许某某妻子王某左手食指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双方就赔偿费数额始终不能达成协议。
今年7月14日,海尾检察室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就此事展开调解。许某由最初只同意赔偿几百元,到最终同意赔偿许某某23000元,双方就赔偿额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