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9日讯(记者陈延鹏 实习生陈晓慧)去年“11·9”命案中,因大致坡派出所两名民警未能及时将自首嫌疑人控制,导致该嫌疑人杀了3人后再杀2人,今年4月27日,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对两民警作出审理。近日,该案已审理完毕,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当事民警张翔有期徒刑2年,判处教导员许继松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去年的“11·9”杀人案在社会引起轰动,湖南籍男子谌黄业因生活琐事积怨,先后在文昌东路镇和海口大致坡杀5人,伤1人,其中多名受害人是儿童,其作案手法十分凶残,令社会深恶痛绝。然而待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后,又牵出谌黄业杀3人后曾去自首,但是当时当事警察并没有将其有效控制的情况。
今年4月27日,两名当事警察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谌黄业在文昌东路镇杀人后,换洗衣服并到一路之隔的大致坡吃早餐,期间还喝了酒,然后来到了大致坡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时,该所民警张翔通过电话将情况报告给了正在楼上休息的许继松,许继松指令张翔“先将人控制起来,把情况了解清楚”,而且在第二次通电话时要求“把人铐起来”。但张翔在向东路镇派出所了解情况过程中并未执行许继松的指令,最终导致谌黄业离开派出所再杀两人。
第一次开庭,控辩双方展开了长达3个小时的辩论,最后,法庭决定暂时休庭。后法庭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