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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9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陆莎 李嘉华)陈某因怀疑邻居陈某威挑拨他和女友的关系,就将陈某威砍伤。经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并赔偿伤者陈某威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5.7万元。
经审理查明,陈某和女友关系发生矛盾后就怀疑陈某威暗地说自己坏话,并且在陈某女友面前搬弄是非、挑拨关系。陈某遂产生了报复陈某威的想法。
2010年6月30日14时许,陈某与陈某威在一小卖店门口碰面,双方发生争吵。怒冲冲的陈某随即回家拿起一把砍刀就赶回小卖店追砍陈某威,陈某威腿部中两刀,背部中一刀。
经鉴定,陈某威右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及右腓神经损伤,已构成轻伤,伤残等级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