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务部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贵阳市街头分类垃圾箱随处可见,但是却难以发挥功用。一方面市民很少按类投放;另一方面,垃圾回收也难以进行分类处理。(8月3日《贵阳日报》)
新 回放
闻
垃圾分类是好事情,但是要想短期内做到垃圾分类投放,显然有点难度。比如垃圾分类知识缺乏普及、垃圾分类清运缺乏人员,即便有可回收利用物品,也被拾荒人员“收走”,到了垃圾处理站已无多少“可用之材”。
同样是习惯,如同习惯了垃圾囫囵乱丢,笔者认为市民习惯分类投放后也可以自然接受。与此同时,职能部门也只有对垃圾分类回收,市民的分类投放才有意义。而如果有足够透明的渠道,让公众了解垃圾的回收与利用细节,也自然会得到更多市民的支持。
日本“规矩多如牛毛,对居民近乎苛刻”的垃圾分类要求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既要对市民要求苛刻,又要对垃圾分类职能部门要求苛刻,真正规范市民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为,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与分类垃圾箱的使用上,而是在于配套设施与制度的跟进。环卫处负责人称“垃圾处理,需要环卫、经贸、教育、环保、文化、规划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而在笔者看来,除了对每一个环节兼顾,在细节的执行力与规范性上还要下大功夫才行。
□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