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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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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愿担责 伤者申请仲裁

  《上班第一天左手被夹伤》追踪 

  老板不愿担责 伤者申请仲裁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陈延鹏)本报5月18日《上班第一天左手被夹伤》一文报道了市民王庆杰打工第一天夹伤手指,老板不肯承担责任。截至9月14日,此事仍没有结果,为此,王庆杰通过法律援助寻找律师,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今天,该案在海口市劳动局开庭,仲裁委将择日作出裁决。

  今年4月中旬,王庆杰到海南来得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应聘司机。4月20日,公司安排他和另外一名司机把冰柜送到海中旁一家超市,结果在搬运冰柜时夹伤左手,经医生检查,他的左手中指与无名指中间裂开,已经看见掌骨,不得不住院治疗。王庆杰称,事后公司老板只付了500元医药费就不管他了。之后公司干脆不承认和他的劳动关系,反称是他自己到公司干活的。

  就此情况,王庆杰奔波数月后,通过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找到了律师,并向海口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9月14日下午3时许,该案在海口市劳动局开庭,庭上,王庆杰和代理律师阳立兵与海南来得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展开激烈辩论。

  海口市仲裁委员会将择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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