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陈延鹏)9月13日,全国最大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在秀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犯罪团伙近3年以来利用深圳一家投资公司做掩护,在海南开设“工具公司”,通过转账方式把钱转入“客户”指定账户,从而规避银行对企业账户的管理。该案涉案金额高达727亿余元,为建国以来最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主犯差点逃到境外
据了解,为侦破此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专案组,采取了周密的部署,与异常狡猾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于去年11月12日将准备出境潜逃的主犯刘某抓获,之后另外三名团伙人员也相继在深圳落网,查扣涉案财物价值数千万元。
案件破获后,由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秀英法院于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地下钱庄”获利数千万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8年8月至2010年警方破案期间,该犯罪团伙抓住社会上存在规避银行、隐匿资金流向的潜在市场,以开在深圳的一家投资公司为掩护,然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在海口、三亚注册了10家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公司账户、网银。
当有业务需求的人与他们在深圳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后,他们通过公司间转账的形式,把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再由网银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从而达到为客户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而不被发现的目的,规避银行的监管。他们则可从中获得0.4%。—3.5%。的利润,因为交易额巨大,他们利润非常丰厚。
据悉,该犯罪团伙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全国29个省市区的2000多家单位和个人以上述形式隐匿资金流向,从中获利数千万元。该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25岁,检察机关指控证据等材料多达32本。
目前,秀英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此案,将于近期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