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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胡娜 林小丽)女子吉某因丈夫与一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便叫人殴打女子,并脱光女子衣服拍摄视频。10月20日,陵水县法院判处吉某1年2个月。
李某和吉某的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吉某对李某一直心怀怨恨,伺机报复。今年1月19日,吉某先后打电话约李茹某、王某、朱某一起去殴打李某,3人均表示同意。当日12时许,朱某以去河边喝酒为由,将李某欺骗出来。接着,4人把李某带至国营南平农场溪浪队南面南平河河床沙地上。在沙地上,吉某首先对李某进行殴打。随后,王某和李茹某也开始对李某进行殴打。约10分钟后,3人还强行将李某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进行侮辱。朱某则一直在旁边用手机拍摄视频。整个殴打、侮辱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
事发后,吉某等人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