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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周平虎)自今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我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必须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要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累积超过12分的,要严格依法扣留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