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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林菲)群众有了小纠纷,又不想花钱打官司怎么办?可以尝试通过人民调解得到解决。为了能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市用了3年时间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形成了“大调解”体系新格局,快速、简易、零成本为群众解决纠纷。
今年5月,因房产权益归属问题,一对父子多次发生争吵,儿子打伤父亲,被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准备依法起诉。区人民检察院经询问当事人各方,均同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于是将该案移交琼山区府城司法所调处。在调解员的多次调处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检察院作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不用诉讼、不花费用,最终问题得到顺利解决,这就是“大调解”体系的优势所在。
截至10月31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2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39宗,调处率100%,调处成功4577宗,调处成功率97%;防止民转刑案件和因自杀引起的轻伤害案件62起、涉及204人次,防止群体性事件216起、涉及449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