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记者黎光)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传达了省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冀文林指出,我市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下行压力加大,全市上下要凝神聚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工作目标。同时要加强社会管理和舆论引导,为省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大局稳定和谐。
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草案)》。拟确定我市2012年度制度建设计划项目53件,包括《海口市中小学择校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海口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涉及民生、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法规项目。冀文林指出,制度建设一定要符合自身阶段性发展实际,坚持“成熟、急需先立”的原则,突出转型发展的主题。要适当控制制度建设计划数量,保证质量,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和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暂行意见》。冀文林强调,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更关乎社会稳定,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加强对“三小”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卫生水平,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是海口市依托海南省首府地位,充分发挥环北部湾区位比较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的重要战略支点,为此,去年12月海口市特别发布并解读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鼓励优势企业扎根海口。此次《实施细则(试行)》从总部企业认定、具体扶持内容、相关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及流程、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等具体实施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和部署,必将进一步推动海口市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分工协作、体系健全的总部经济格局。
会议还审议《海口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审批程序暂行规定》、《海口市主城区已批建单位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管理办法》、《海口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海口市综合管线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等议题。
副市长蒙国海、袁光平、徐敏生、谢京、鞠磊、李杰,市政府秘书长龙卫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