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于去年就在当地药监部门抽查中“落马”的两家企业,在日前浙江新昌县查处问题胶囊事件时,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药用空心胶囊,赫然出现在被查封企业名单中。本应在政府重点监控范围的“黑名单”企业为何胆敢一再作案?
被查封企业实为“惯犯”
截至17日上午8时,新昌县公安机关已对2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查封涉及生产问题胶囊的新昌县卓康、华星、瑞香、林峰4家有限公司。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被查封的4家企业中的两家,其实早就被列入当地药监部门的“黑名单”。
新昌县药监局副局长孔定洪说,在去年的抽检中曾发现12起胶囊企业原料和产品违规问题,此次被查封的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和华星胶丸厂,都在去年药监部门的抽检中因为原料和成品发现铬超标,被处以罚款和没收原材料、产品的惩处。
据了解,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和华星胶丸厂只是新昌胶囊企业中规模并不大的两家,年产值为1000万元左右,而当地效益最好的胶囊厂产值可达到上亿元。
在卓康公司,记者看到,成品仓库散乱堆放着标有“食用明胶”的明胶原材料和已经包装成箱的胶囊成品。在生产车间,到处都是半成品胶囊以及调制好的颜色添加剂。而华星胶丸厂则大门紧闭,被贴上了封条。
恶性竞争和监管乏力导致“铤而走险”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唯低价是图的竞标机制导致企业不得不千方百计压低胶囊价格,形成恶性竞争。
孔定洪说,按照规定,药监部门只负责监管药用明胶,质监部门只负责监管食用明胶。生产胶囊的原材料应为药用明胶,如果企业使用食用明胶,只要铬含量不超标,依旧属于合法范围,因此监管存在难度。
除此之外,地方监管部门查而不处、罚而不严。据孔定洪介绍,在抽检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仅仅分别被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处罚,没收的问题原料和成品当场销毁。一位胶囊厂商告诉记者:“抽检‘中招’,上了‘黑名单’,损失撑死不过10万元,用三四吨工业明胶代替药用明胶就把钱赚回来了。”
加强政府监管刻不容缓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建议,首先必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彻底杜绝监管人员和被监管对象相依共存,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公信力;其次要厘清部门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构建起更加完善有力的监管体系。
(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商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