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胡女士向本报反映,2009年12月份她付全款72万元,购买位于丽晶路桂名园的房子,交房期拖了一年半,开发商连办公地点都不在原地方了,工地也停工了一年,至今未交房。
□本报记者 邢东伟 文/图
桂名园楼盘宣传海报。
购房者 付了钱房子还没影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丽晶路桂名园项目工地,看到该施工工地大门紧闭,施工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工地上杂草丛生,施工设备停止了运作,不同高度的塔吊凌乱地堆放在一起。工地外的售楼部宣传海报和名称都已撕掉,里面仅有一名女子在值班。
“我们前天来到工地,这售楼部也是大门紧闭。”胡女士说,2009年12月,她来到桂名园楼盘,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2010年12月31日前交房,随后她就支付了72万元的房款。不料,到了交房日期,楼盘尚未竣工就停工了。他们多次找开发商均被告知需要等一等就复工,可是交房日期拖了将近一年半了,至今没有复工,就连去开发商的办公地点也找不到人了,这让他们80多户购房者很着急。
开发商 正处理与承建方纠纷
随后,记者通过多方打听,才联系到开发商海南明华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原办公地点的单位装修,只好临时搬迁到玉沙国际6幢406房办公,并不是故意躲避购房者。工地之所以停工是因为他们和承建方海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发生纠纷,闹到了法院打官司。等审判结果出来后,他们就会复工继续履行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
王先生还表示,根据购房合同的交房日期,他们确实有违约行为,对规定的违约赔偿金会按合同书上的协议执行。如果有购房者愿意退房的,开发商也会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