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举行新闻通报会介绍,15日上午,省物价局将在国兴大道海南迎宾馆举行我省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并将根据听证会上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对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实施。省物价局说,海口市90%的物业小区属合表用户,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我市合表用户每户或月增6.36元。
□本报记者 陈小毛 光明
第一档电量拟为140度 覆盖率为80%
省物价局介绍,按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指导意见,起步阶段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覆盖率80%-95%之间的电量),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以我省2011年居民用电情况为例,月均用电覆盖率达80%的第一档电量为140度,覆盖率在80%-95%之间的第二档电量为141-230度,超过230度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为0.3元左右。
海口市90%小区属合表用户
这次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范围是海南电网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管理到户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目前,海口、三亚等城市由物业小区报装抄表收费的用户为合表居民用户,根据规定,这部分居民用户不属于这次居民阶梯电价执行的范围,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海口市约90%的物业小区属合表用户。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即每千瓦时提高2.12分;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福利院等),按照合表居民用户提价水平执行。
一“户”内多个家庭合住的,可分线分表计量作多户处理
省物价局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对于一“户”内多个家庭合住的用户,若在执行过程中费用确实增加太多,对此存在争议的,可向当地供电部门反映,由供电部门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可分线分表计量后作为多户处理,或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
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电量为10度,无论每月实际用电量多少,均按每户每月10度电量折算的电费金额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退费。
电费支出将随用电量增加而递增
省物价局介绍,我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80%“一户一表”居民户的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对于每月用电量超过阶梯电价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随用电量增加而递增。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不同用户增加电费情况见下表:
月均用电量(度) 100 200 300 400 500
方案一增加电费(元) 0.0 3.0 25.5 55.5 85.5
方案二增加电费(元) 0.0 2.8 12.1 42.1 72.1
合表居民用户增加电费(元) 2.12 4.24 6.36 8.48 10.6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增加电费(元) 2.12 4.24 6.36 8.48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