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记者陈敬儒)今年初,琼山区那央村委会的吴家勇因一场病失去劳动能力,1个月后当地政府为其一家4口申办了低保,每月720元的低保金让他一家人有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今年来,我市已为18178户城乡低保户发放城乡低保金3180万元,共有44416城乡低保对象得到救助,解决他们生活难的问题。这是今天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的。
城乡已有4.4万人享低保救助
今年来,我市各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条件,认真做好各类低保户的审核和新增低保户的审批工作,按村(居)、镇(街)、区三级申报、审核、审批和公示四级操作程序,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予以退保,较好地履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职责。
从2012年1月1日起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数6389户,人数13877人,发放低保金1200万元,农村低保户数11789户,人数30539人,发放低保金1984万元,人均月补差216元。
25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看病
今年来,市低保中心积极为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排忧解难,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共计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3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6万元;累计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4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2万元。
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与因病致贫问题,海口市去年出台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不同病种治疗费用高低实行分类救助,将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8000元,特殊情况经批准,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