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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4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林玥 李洪)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法律事务职员韩某,以帮他人办理辞职手续为由受贿46.5万。经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经查,2010年3月,南航海南分公司飞行员王某与公司发生纠纷,同年7月15日三亚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南航海南分公司为王某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并且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为促使南航海南分公司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王某找到韩某,希望给予关照。韩某5次让王某转账46.5万到其银行账号,作为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