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6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周平虎)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国家标准,分别自2012年9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16日,省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各地交警贯彻执行。
据介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是指在光源照射下,具有强逆反射性能、能够显著提高穿着者存在辨识力的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明确,校服上衣的正面和背面、双袖的侧面和后面,裤子的两侧,应缝(贴)制反光布,保证在360°范围内从任意角度均可观察到交通安全反光校服上反光布的反光;双袖反光布缝(贴)制的位置与袖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上衣背面缝(贴)制的反光布不应被学生书包完全遮挡,反光布的有效宽度应不小于20mm,使用条形反光布的,上衣和裤子缝(贴)制反光布各段长度之和应不小于裤长的2.3倍。其中,裤子上缝(贴)制反光布长度之和应不小于500mm。使用非条形反光布的,其面积应不小于条形反光布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