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黄敏 实习生李敏钰)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进一步扩大了中职免学费范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9000多万,免除了10万余中职学生学费。
据介绍,全省中职学校的一、二、三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已全部免除学费,全年免学费资金已落实并闭合,中央和省财政春季学期免学费补助资金9128万元已下达,免除了103831名中职学生学费。
2012年,省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将投入中职免学费资金3.37亿元,比2011年增加2.62亿元,增长3.53倍。预计2013年我省将实现所有中职在校生免学费政策。
对于符合免学费条件,学校已收取学费的学生,省教育厅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专门文件,要求相关学校严格按照免学费规定,及时把已收的学费全部退还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