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俞建良在此间介绍,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俞建良表示,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宣告了手工办理婚姻登记时代的结束,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进一步转变婚姻登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制度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启动“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情形可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按规定,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三)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四)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