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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9日讯(记者余加亮 特约记者林玥 高政洪 吴维天)东方市板桥镇邢某某等4人非法盗伐林木,被乐东县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批准逮捕。
6月22日,东方市板桥镇的某村村民邢某某等4人在一起喝酒时,邢某某表示手头拮据,提出一同到林区盗伐林木卖掉赚钱的主意,其他三人当即表示同意。两天后,邢某某等4人携带作案工具及生活用品,徒步走进尖峰岭林业局天池森林资源管护站中沙责任区内盗伐林木,轮流使用油锯及钩刀将该片林区内的52棵莺哥树锯倒,后将树木加工成每段2至4米不等的原木。然后用自家耕牛将盗伐的林木拖运下山。中沙责任区内的护林员在巡护时发现这一情况,当场将4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邢某某等4人对犯罪行为供述不讳。经调查评估,被盗伐的52棵莺哥林木立木蓄积量共计3.1立方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