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光明)近日,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分别与省旅游委、省律师协会联合发文,要求积极推进律师和导游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律师事务所和旅游企业,应积极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并于12月底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并缴存一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保障性住房可申请贷款。
通知要求,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律师事务所和旅游企业,应于今年12月底前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现已停止缴存的,应恢复缴存;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要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引导人员在今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原则上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高于12%。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根据规定职工开户并缴存一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收入家庭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可申请贷款贴息;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购买、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或支付购房款、房租、物业管理费;职工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事故处理、灾后恢复等费用支出;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的低收入家庭职工,其子女在读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但支付学费有困难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学费。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