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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胡娜 詹志伟)9月26日,邱某到澄迈法院哭诉其遭受丈夫姜某长期殴打,欲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后,10月17日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经了解,邱某和姜某于2000年结婚,生有一儿一女。邱某诉称,姜某近年来经常无端猜忌其有婚外情,动不动对其打骂。7月29日,姜某用烧热的铁锤将邱某腿部灼伤,使其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澄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后,通知姜某来领取诉讼材料。但姜某拒绝。原来,姜某对于殴打老婆的事情非常后悔,怕领取传票后,法院会判决离婚,所以故意拖延时间。
法官得知后,立即打电话给邱某调解,希望重新考虑离婚一事。经法官大半个月的努力,10月17日,双方到庭,姜某向邱某承诺不再对其无故猜忌、殴打。终于,邱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