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周平虎)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省交警总队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在全省开展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情况集中排查工作。即日起,本报联合各地交警开通热线征集意见,如果您对交通信号灯设置有什么意见,欢迎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6812555反映。
据介绍,此次全省交警部门将重点排查使用形状不正确的信号灯或者复合灯、设置地点不合理、排列顺序不正确、安装数量不足、位置不当或被遮挡、与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协调以及采用标准规定以外的信号灯灯色、信号灯相位设置和配时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清理破损、不规范的交通信号灯,补充完善缺失的交通信号灯。
此次检查将采取各交警支、大队自行检查和省交警总队抽查检查的方式,组织对全省所有的交通信号灯逐一进行清理,逐项检查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功能的充分发挥。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取证的有关要求,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交通违法的证据图片严格审核把关,对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等情形的,一律不得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已录入系统的交通违法记录,要完善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在路口增设辅助信号灯和信号灯倒计时装置,便于驾驶人在行驶中及时观察和辨认交通信号灯,提示、引导驾驶人安全通过路口。要加强路口通行管理和执法管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要在加强教育、劝阻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罚。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及其它部门可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交通信号灯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交警部门将查明情况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