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
近日,辽宁抚顺一家企业员工李先生称其上了一个月班,工资只有0.36元。李先生还表示,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他还得欠单位2.64元。李先生所在单位厂长称,工资问题还要再研究研究。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可申请劳动监察介入。(据《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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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不仅拿不到工资,还得给单位写欠条,“负工资”的荒诞之处,根本经不起现实与法律的追问。一者,各地目前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当地900元的标准虽然不高,但与负数相比,依然有云泥之别,强制性的最低工资底线何以出现如此大的伸缩空间?二者,劳动监察部门本是《劳动法》的捍卫者,为劳动者权利保驾护航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何以在问题浮出水面,真相昭然若揭的情形下,还表态暧昧含糊、不肯主动出击?
记者采访时,抚顺劳动监察部门竟表示“工人需要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申请”。言下之意是,工人不举报并提供申请,那他们压根不会去管。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惰性还并非最可怕的,最糟糕的情形是:他们因利益交换和某些压榨工人的用工方沆瀣一气,或为地方GDP政绩不愿与企业翻脸。一旦劳动监察部门与用工方达成默契,以“无劳动者举报无法查处”为幌子,对违反者包庇纵容,劳动者就当真申诉无门了。
当我们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满期待时,“负工资”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入分配改革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缩小收入差距,为弱势群体托底。这种托底不能指望老板的仁慈,而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的积极作为。监管长期懈怠,逐利的资本自然有恃无恐,当纸上的政策法规不能走进现实,劳动者维权大抵也就只能“画饼充饥”。 □段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