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李云川摄影报道)陆先生摆放在海甸二西路水岸金都大厅展览的1套5件船木家具,突然不翼而飞。今天上午,陆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小区物业主任擅自将他价值3万多元的家具搬回家。
记者赶到现场时,陆先生正在与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争执。陆先生称,去年2月左右,他为水岸金都小区安装空调、花盆、卫生间等,为对方做了很多事情,对方物业负责人同意他将桌椅、茶几等1套5件价值共3万多元的船木家具,放在大厦一楼大厅作展览。近日因有买主要购买这套家具,今天上午他去搬运时,突然发现放在大厅里的船木家具不见踪影,经过四处打听,得知是物业主任私自将家具搬到自己家里了。他随后找到物业经理,对方叫来物业主任吴先生,吴先生随后将部分家具运了回来,但家具已经受损,而且还少了2件。“我跟吴某以前还是同事,他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
吴先生则称,陆先生放家具在大厅展览的事情,没有同物业签订书面协议,前任物业主任也没有向他交待此事,双方引起了误会,因陆先生的那些家具摆放在大厅影响住户出入,他便将其放到了仓库里,但他们搬运时,大厅里就只有这几件家具。吴先生当面向陆先生道歉,愿意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当天下午陆先生再次反映说,吴先生已同意向他赔偿4000元家具受损维修费,双方协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