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闪黄”路口遇行人应主动避让
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记者赵莎)连日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我市部分路段的交通信号灯有点怪:既不亮红灯也不亮绿灯,而是一直闪黄灯,这让他们感到十分不解。对此,交警部门提醒,设置“闪黄”目的是提醒车辆过路口时减速慢行,如遇行人应该主动避让。
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首先来到南海大道。记者看到,除了豪苑路、南沙路、海垦路等6个主要路口外,其它人行路口的红绿灯多数处于“闪黄”状态,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时,很少有车辆主动避让,到了高峰期,行人更是抱团簇拥着过马路。“机动车看到行人过马路也不主动避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家住南海大道宝驹大酒店附近的黄先生称。
随后,记者来到高登东路与兴丹路交叉口看到,这里的信号灯也一直处于闪黄状态。“这个路口的信号灯既不翻红,也不翻绿,始终是黄灯闪烁。”家住高登东路的吴女士称,自该信号灯设置起就一直处于闪黄状态,对此她感到很不解。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闪黄灯的路口一般是车流量、人流量相对少,且离前后红绿灯路口较近,没必要设置红绿灯来控制交通,但又必须要装一个信号灯起提醒作用。黄灯闪烁是交通警示信号,意思是前面是路口或是危险路段,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因此,请驾驶者注意行车安全,直行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司机遇到行人过马路时要主动让行人先通过,行人过马路也要小心过往的车辆,要走人行横道。
此外,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情况集中排查工作,对于市民提出的意见,交警部门将集中收集汇总,尽快调研核实,争取做出更加合理科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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