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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特刊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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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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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蓝图
监测站工作人员采样

  生态吸财富环境变资源

  海口市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实践和丰富海口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内涵。

  海口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市人大作出了《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议》,市政府制定了《海口市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市政协把环保问题列为政协主席督办案,确保了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其中2009年5月25日市委通过的《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生态立市,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生态吸引财富,把环境变为资源,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推动海口又好又快发展。

  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为强化环境保护,不断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海口市组建了市环境保护局,是海南18个市县唯一独立的环保部门,进一步理顺环境管理体制。2011年,市、区两级法院先后成立了环保法庭,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近期海口市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都表明了我市加强环境保护的思路更加明晰,形成了市委总抓、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支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全社会的领导和支持下,海口的环保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今年3月31日,海口市召开了环境保护大会,这是我市环境保护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大会提出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强化环境保护,为实现“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家园,打造‘四宜城市’”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支撑。

  经营城市收入用于环境提升

  “白天有滨海的、阳光的有氧运动;夜晚有高雅的、民间的多彩文化生活;伴随着清新的空气,温柔的海风,偏于小岛,生活品质却不低。”在这样的天然大氧吧里,这里的人们总把笑意写在脸上,幸福的感觉就像不远处的大海,宽阔无边。

  “经常去国内一些省会城市出差,总觉得那些城市的天空灰蒙蒙的,感觉十分压抑。回到海口深吸一口空气,都觉得是甜的。”海口一家大企业工作的李先生对于自己生活在海口感到很惬意,提起海口的空气环境,他有说不完的话。他说,这其中自然生态优势很重要,但更应该归功于海口城市决策者和建设者们的共同努力。因为好的环境,如果没有政府的重视、维系和环保投入,即使基础再好,也难以持久保持。

  在环保建设方面,多年来海口可以说真正做到了上下同欲,舍得花钱也舍得花时间。

  5座污水处理厂沿海岸线自东向西分布,犹如一个个环境卫士,把守着入海的最后一道关口。12个控制监测点,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当初只有一座处理能力为3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而今全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55万吨/日。海口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近年来累计建成污水管网574.9公里,200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1.66%,目前已提升至96.1%。海口还建成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发电厂、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个垃圾发电项目和库容400立方米的放射性废物库。完成海口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划定2个城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20个农村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从2009年启动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达到6亿元,增强了城区水体自净能力,这也是海口一笔重要的环保投入。

  海口在环保建设上,还舍得花时间。2000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为一张海口彰显城市魅力的“绿色名片”,给海口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内涵和活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不搞终身制,隔一定年限就要复查,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城市进行约谈或给予黄牌警告,促使城市整改解决问题。海口“创模”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模”12年,持续环保建设接力,让海口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大大提升。

  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是个持续改进的过程,永远都是进行时。近年来海口切实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市环保局局长陈超告诉记者,海口市已出台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确保该规划落地,制定《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规划项目化,项目工程化”的思路,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等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制订年度计划,逐年落实,确保在加快转型发展中,海口市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一流水平。

  陈超介绍,根据规划,“十二五”海口计划投资88.1855亿元资金,开展58项重点环保工程,助推海口实现绿色崛起。重点开展循环经济发展、水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能力建设等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根据“绿色崛起”的要求,海口市以“精品农业、观光农业、特种养殖业和绿色农业”为指导,实施农业结构调整,逐步构筑“特色型、生态化、效益型、集约化”的“两型两化”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工业的发展重点以生物制药、机电工业、食品饮料为主,发展集约、集群、园区化、高科技发展的新型工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打造支撑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同时,依托海南热带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打造现代化、生态型的第三产业绿色发展体系。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高科技的绿色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

  陈超表示,“十二五”期间,海口还将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全面开展PM2.5监测和数据发布工作。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采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和园林绿化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做好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此外,海口还将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区域流域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健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进一步提升环保投入占全市GDP比重。坚持发展“绿色GDP”,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之路”。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海口建成区越变越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城市建设一日千里。尽管城市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海口环境质量却一直保持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环境质量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十年来的“变”与“不变”,正是海口科学发展的见证———

  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海口走出了一条新兴工业增产不增污,繁荣经贸增效不增污,发展旅游增景不增污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

  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经营城市的收入,用于生态环境的提升上,海口从不吝啬。2000年海口环保投入2.78亿元,2008年达到9.1亿元,2010年达到14.94亿元。“十一五”时期全市共投入环境保护资金51.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5倍,“十一五”末环保投资额占GDP的2.53%。

  “十二五”时,海口计划投资88.1855亿元,开展58项重点环保工程,助推海口实现绿色崛起。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海口变得更加满目青翠、遍地葱茏。一座养眼、养身、养心的城市,四季如春的幸福家园,正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变得更加美好。

  □本报记者 光明 文/图

  2002年,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荣获“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

  2006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2010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荣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2010年,海口市环境监察局荣获“全国环境信访工作优秀集体”。

  2012年,海口市环境保护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荣获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优质服务窗口”。

  2008年:

  2月25日,海口市正式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成为第一批按“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指标考核通过的城市。

  3月20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划定海口市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月25日,海口市政府印发《海口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2009年:

  5月25日,海口市委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9月14日,海口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

  10月10日,市环境保护局成为市政府31个政府工作部门之一。

  11月3日,海口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1月20日,我市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0年:

  3月19日,海口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2011年:

  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划修编。

  6月24日,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式投入运行。

  11月4日,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与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签署了《南渡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12月2日,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方案》。

  12月14日,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与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签署了《南渡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2012年:

  3月,我市着手编制《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3月26日,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3月31日,我市召开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

  4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工作。

  6月5日,我市召开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发布会。同日,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

  9月1日,我市开展高排放(高污染)汽车第一阶段区域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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