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祝勇 通讯员刘桂芳 刘小文)2013年1月1日,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将正式实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受理报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不标示或标识不合格的产品,都将被判定为标签不合格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其标示的食品营养信息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
为确保进口食品营养标签符合我国标准规定,保障食品进口贸易顺利开展,海南检验检疫局特在此提醒海南口岸进口食品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产品进口时受阻:一是预包装食品进口商要尽早与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或出口商做好沟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二是认真学习《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按照要求制作进口产品标签,确保进口产品标签符合我国营养标签标准规定;三是了解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标签检验监管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进口报检时要求提供营养信息的符合性证明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