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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7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余德厚)记者昨天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通知》,海南法院系统2家法院榜上有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这是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琼海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后我省法院再次获此殊荣。
2012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记录年度法治状况与进展的《法治蓝皮书》中,海南高院司法透明度位列26家高级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