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指挥部7日上午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称,因对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没有及时上报。
张保称,12月31日事发后,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吨,数量比较小,“认为这是一个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他表示,事发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过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
张保在通气会上称,没想到一起当时认为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发展成环境污染的大事,因为这些原因,造成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了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对苯胺进入浊漳河以后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苯胺含量低于标准限值
浊漳河山西流域两个断面水质采样显示
苯胺含量低于标准限值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宣布:根据浊漳河上四个断面最新水质监测数据,天脊化工“12·31”苯胺泄漏事故处理已取得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1月6日,浊漳河山西流域两个断面水质采样中,苯胺含量已低于标准限值,且未检测出挥发酚。在浊漳河河北流域两个断面采样中,苯胺含量下降至1.5毫克/升,为标准限值的1.5倍,挥发酚含量下降至约0.01毫克/升,超过标准限值2倍。